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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亦应重史情

1999-09-17 来源:光明日报 ■李勇 我有话说

中国旧史学理论中,从刘知几到章学诚,对史家修养的思考完成了由史家“三长”向史家“四长”的发展。梁启超以独到的见解把“四长”排序为德、学、识、才,成为中国新史学对主体要求的经典表述。此后,人们把“德”理解为史家的职业道德,“学”为阅读面、知识结构及对材料的占有,“识”是理论水平或见解的深度和角度,“才”系史料驾御、内容编次和文字表达能力。今天看来,“四长”的确是史家修养不可或缺的内容。笔者认为,史学主体的情感因素也是值得重视的。

无论人们怎样看待历史学在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也无论人们怎样认识它的科学性或艺术性,历史学具有人文特性是毫无疑问的。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说:研究历史“以同情于人类所曾作过的事而致合理的生活于可能的境界”,从而引起读者“感奋兴起的情绪”。可见情感在史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历史人物有民族之情、国家之情和阶级之情,还有亲情、乡情和友情,在诸多历史情感中可抽象为“常情”。宋人杨万里说过,人是有常情的,诸如人们好逸恶劳、好生恶死,人们有自私品质同时兼有济人的愿望,人们多难则慎、少难则骄等等。有了人之常情,不同时期的人们就可以在感情上实现沟通,达成理解。

历史作品的读者也是有情感的,一般说来,他们对伟人具有敬仰之情,对好人有赞许或感激之情,对恶人有鄙夷、憎恶之情,对不幸者有怜悯之情。总之,人们读史之后多少是有些感慨的。

于是,就在今人与历史人物感情沟通上,历史学家驻足其中,如何去体验历史人物的真切情感和如何恰如其分地将这种情感传递给读者?这些问题给史学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传统上也有对史学家不要以一己之好恶、一己之是非去评判历史人物的要求,其中史家“好恶”不等于今日史学主体对历史情感的把握与传递。传统上还有在认识历史时要“临文必敬”、“论古必恕”或“设身处地”、“知人论世”的说法,这些只能是一种史学方法,近乎于今天的历史主义的做法。

当代西方史学,在历史哲学上,强调史学主体重温历史、体验历史,其中自然包括对历史人物情感的重温和体验;在史学方法上,年鉴学派的对人类精神文明的研究中,特别重视提示历史上人们的情感世界,而心理史学则注意分析各种情结和集体性的情绪。

通常情况下,我们把“才”与“情”对举,“思想”与“感情”并提,“才情”也好,“思想感情”也罢,都体现“情”与“才”、“识”的并重。近年已有一些学者受西方史学启发撰文谈历史情感问题,标志着中国史学界在这一问题上的重视。

笔者以为,就史家修养而言,除德、学、识、才外,似乎还应加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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